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Copyright © 2019- haoxingyoux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