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起付标准是指在医保支付医疗费用之前,个人需要自己承担的一部分费用,具体标准因地区和规定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地区的医保起付标准供参考:
1、北京市:门诊起付线为50元,住院起付线为150元;
2、上海市:门诊起付线为60元,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3、广州市:门诊起付线为50元,住院起付线为150元;
4、成都市:门诊起付线为60元,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1 、药品费用:药品费用的报销标准一般是根据医保目录中药品的分类、等级、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医保基金可以报销药品费用的 50 %以上,具体比例视药品种类、医保类型等因素而定;
2 、治疗费用: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一般是根据医保目录中诊疗项目的分类、等级、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医保基金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的 50 %以上,具体比例视诊疗项目种类、医保类型等因素而定;
3 、住院费用: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一般是根据医保目录中住院项目的分类、等级、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医保基金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的 70 %以上,具体比例视住院项目种类、医保类型等因素而定。
综上所述,具体的医保报销标准可能会因为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或查阅当地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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