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老板对员工进行性骚扰,如果进行了身体上的接触,那么,侵犯了员工的身体权、人格尊严以及性自由的权利。如果没有进行身体上的接触,那么,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以及性自由的权利。
二、被性骚扰的员工可以要求老板停止侵害、消除影响,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害包括精神上的损害以及物质财产上的损害。但精神损失要求受受害的女员工的精神损害受到比较严重的后果,例如:老板长期的性骚扰,公开进行性质恶劣的性骚扰,受害者因性骚扰自杀,产生精神疾病等。
三、如果老板的性骚扰行为是一种猥亵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构成猥亵妇女儿童罪,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Copyright © 2019- haoxingyoux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