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由于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两者不能相抵。可通过债务转移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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