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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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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应当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还会扣12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的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举报,并且按照规定当事人逃逸的,应当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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