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临时建筑手续办理分两种:第一种有临时建筑许可证。第二不能取得临时许可证或有当地部门出具的建造临时建筑的文件。临时建筑还可以按照期限分为2年和永久临时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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