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包括双方自愿、亲自到场、合法身份证件和民政部门登记手续,以及法定的结婚年龄和一夫一妻制。同时,文章也列举了不能结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双方需完全自愿。
2.办理结婚登记时,需确保双方亲自到场。
3.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需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
(1)重婚的;
(2)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拓展延伸
有哪些情况下不能结婚?
结婚是两个人在法律上承认彼此的关系,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适合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禁止近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年龄不合适:未满二十周岁的男女生和已满六十周岁的男女生,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要求。
3.有配偶者:已婚者不得再婚。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严重的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是禁止结婚的。
5.未到法定婚龄: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如未满二十周岁的男女生和已满六十周岁的男女生,也不得结婚。
6.患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法律上是禁止结婚的。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要求撤销婚姻。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则明确规定,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前三十日内补办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结语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双方自愿、亲自到场、合法身份证件和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一夫一妻制和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重婚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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