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车祸后受害人与责任人可以向机关申请赔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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