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超出保证期间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2、担保法规定的免责情况。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5、主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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