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放弃产权协议书
张秀兰,性别:身份证号码:家中子女共五人,其中:
大女儿:,身份证号码:二女儿:,身份证号码:三女儿:,身份证号码:儿子:,身份证号码:小女儿:,身份证号码:经家中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孙瑞林一人继承母亲张秀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房屋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放弃该套房屋被继承人(母亲张秀兰)遗产的继承权。
该协议一式五份,各自签名、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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