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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构成诈骗罪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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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诈骗罪的相关内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使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单位不能构成诈骗罪主体,而高管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可以认为是单位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分析

一、可以吗?单位是否能构成诈骗罪主体?

单位不能构成诈骗罪主体。

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单位犯诈骗罪,但高管人员以单位名义,为谋取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屡见不鲜。

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可以说,高管的行为是单位行为。但法律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位诈骗不构成犯罪。

二、诈骗罪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中通过以下几点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部分的虚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拓展延伸

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作为单位负责人,如果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即使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单位也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而诈骗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骗术、虚构事实或隐瞒、使财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信以为真并交出财物、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犯罪等。同时,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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